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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2-23-1学期期末考试及成绩录入工作通知
发布时间:2023-02-25   浏览次数:0

根据本学期教学总体工作安排,为了不影响后续补考、缓考、学业预警等工作的开展,现将期末考试与成绩录入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期末考试与成绩录入

1. 目前教务管理系统中“成绩录入”功能已开放,请各学院务必在3月7日前组织期末考试并完成成绩录入工作,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。若有特殊情况,请提前向教务处报备,无故未按时提交成绩且造成不良影响者,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进行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。

2. 由于教务管理系统器升级改造,教师提交成绩后,“按教学班成绩单打印”与“试卷分析打印”功能尚未调试顺畅,建议教师可多刷新几次,后续学校将进一步优化此功能。

3. 个别实验、实训、技能等实践类课程的期末成绩录入工作请各学院在3月31日前完成,其他特殊情况向教务处报告申批。

二、补考与缓考工作

根据工作安排,学校预计在开学后第3周和第4周安排补考和缓考。

(1)补考的范围:学生在校期间,本科专业培养方案(含辅修专业、双学位专业)中若有必修课程(含素质课程)不合格者,学校给予一次补考机会,补考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(2)补考的学分记载:补考总评成绩合格的课程,成绩如实记载,绩点最高记为1.0,并标注“补考”字样。

(3)补考的安排:补考与缓考同时进行,考试一般由学校统筹,由开课单位具体实施安排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教务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年2月25